“谢谢您,您解决了上千住户的燃眉之急”
2024-05-09 16:07: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贾子仪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郑茂丹

  “郑法官,谢谢您,您解决了上千住户的燃眉之急。”当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的那一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郑茂丹如释重负,一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让已经停工一年有余的烂尾楼得以重新开工建设,更确保了案件背后上千名购房户的住房刚需。

  事情还要从2019年10月1日说起,福康公司(化名)与文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福康公司承包建设位于文山城区某处的商品房工程。但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再按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此时福康公司已垫付了上亿工程款,资金缺口过大,难以为继。承包人福康公司于2022年提起诉讼,要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及赔偿各项损失。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对福康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福康公司赔偿因其擅自停工而造成的各项损失。

  案件刚刚从立案庭移送到郑茂丹的手里,福康公司就立即申请查封冻结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并申请对已建工程部分的造价鉴定和人货梯租赁、塔吊租赁、内外架钢管租赁损失等进行鉴定,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也申请了工程质量鉴定。看着手里厚厚的卷宗,郑茂丹深知接手这件案子意味着什么,偌大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多项鉴定所耗时间必定很长,上千名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于是郑茂丹在作出保全裁定后决定先行调解。

  然而福康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早已闹得剑拔弩张,坚决要把官司打到底,要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何其艰难。

  “法官,我们坚决要把官司打到底,鉴定下来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我们不调解!”

  郑茂丹又想到通过双方律师做当事人的工作,律师却表示:“工程都已经烂尾了,我们能怎么办?购房户的房屋交不了,今后可以找政府和法院解决,单靠律师也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啊!”

  放下电话后,烂尾楼的画面在郑茂丹脑海中浮现,一想到上千名购房户买了房却见不到房,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再试一试。于是她又通知双方法定代表人到法院调解,语重心长地对双方说:“工程都已经烂尾了,你们打了官司又如何拿到钱呢?能不能先合作?双方合作的话两家公司可能还有盘活的希望。”在郑茂丹不厌其烦地劝解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继续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可行性。经过调解,福康公司愿意再垫出部分资金继续施工。

  可工地依旧还是没能复工,因为项目还涉及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融资人的引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四家银行的贷款已逾期等多个问题。厘清办案思路后,郑茂丹又接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融资人说:“这个项目在城中心,我比较看好,我愿意投资3000万元,但我怕资金投进去没有保障啊?”四家银行主管则表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我们银行的贷款早已逾期,我们马上要起诉了。”面对各方提出的诸多问题,郑茂丹站在各方的角度为大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各方均认同郑茂丹提出的先把房屋建起来的想法,但合作方案如何确定还是一个难题。

  房地产项目复工需要政府的支持与监管,案件调解有了重大进展后,郑茂丹就立即与政府整治烂尾楼工作专班取得联系。就在法院紧锣密鼓调解的同时,购房户的思想也发生了波动。案涉房地产项目大部分购房户都是通过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已有部分购房户拒绝偿还银行贷款。情况紧急,郑茂丹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研究对策,并抓紧时间继续做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合作方案经过多次协商、调整。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在购房户准备去政府集体上访的前一天成功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次日早晨项目正式复工。同时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保障了融资人、四家银行的权益,查封房产和在建房产的售房款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账户进行管理,监管资金优先保障工程建设,剩余资金用于偿还之前欠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和四家银行的贷款。这起案件历时三个月最终调解结案。

  “这个案子的调解举步维艰,无数次我都觉得撑不下去想放弃了,但一想到住房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我都告诫自己不能中途放弃,又鼓足勇气调整方案继续努力。”郑茂丹说。

  如今,每次路过项目工地,郑茂丹总是会在工地前驻足停留,她看着已经封顶交付在即的房子,仿佛看到了万家灯火中那一张张笑脸。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