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耕地保护红线 护乡村振兴发展
2024-05-09 15:3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慧
5月,当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法律特派员(平安指导员)法官陈磊再次走进龙斗村火龙果园进行回访时,退园还林后的10亩土地已种上了水稻。
2023年,邵武法院法律特派员陈磊法官带队走访服务邵武市水北镇龙头村时,村干部在推进耕地整改时,出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2021年,一承包户租赁村里20亩温室大棚种植火龙果,因其中10亩土地为耕地,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求土地限期整改退园还田,双方就合同解除、损失赔偿等事项发生争议。
法特派法官听闻后,详细询问了解土地租赁经过及合同约定具体内容,并到果园现场与承包人确认生产投入及火龙果生长情况,之后又到土地部门进一步核实土地性质及备案入库登记信息。经确认,案涉10亩土地在旧村复垦时被确定为耕地,性质为水田,而承包人业已投入数十万元,果实已陆续挂果,解除合同会面临较大的损失。
针对此情况,法律特派员及时介入,多次向镇村干部及承包人释法析理,指出涉案合同因土地整治原因需解除,但应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诚信、公平原则,综合确认承包人的损失,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建议调解解决纠纷。
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和解协议。案涉土地已在摘果期后复垦完毕,并于2024年春耕时播种了水稻。
防止耕田“非粮化”,守住基本农田红线,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是国家基本国策。邵武法院在政府主导的土地整治工作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稳妥有序地推进耕地整改进度,不误农时,同时,也依法维护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这是邵武法院法特派服务乡村振兴,主动下沉对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走访问需,上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担当。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