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05-09 14:28: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阮金婵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法治保障,要坚决扛起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治担当,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坚持转变理念,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实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思想上认识透、领悟好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是高效开展新质生产力发展实践的先决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人民法院要在学习思考、思想理念等方面努力实现“新质化”,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自觉以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一是坚持“求解思维”。面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勇于面对、积极正视,把问题和挑战作为检验自己、提升自己的“机会”,通过查阅资料、虚心请教、实际调查、学习借鉴等多种手段,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二是坚持“有解思维”。“有解思维”是破瓶颈、解难题的“源头活水”,体现了有心、走心和信心。要坚持“有解思维”、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切实提振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三是坚持“优解思维”。新时代、新征程,如何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效率、最佳的效益,强化战略谋划、科学谋划、精准谋划至关重要。精心谋划的过程就是追求“优解思维”、创新思维的过程,要主动站在全局全域全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跳出法院看大局、跳出审判看发展、跳出案件看效果,打破惯性思维、走出思维定势,探索新优路径,汇聚发展合力,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转化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跃升的实践和成效。

  二、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法治轨道上发展

  行动是思想的诠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头脚并用”,既要头脑风暴,更要迈开脚步、付诸行动。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聚集到保护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工作上来,做深做实司法保护,做优做细司法服务,让法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抓法护营商,助力区域发展。要主动把依法保护企业科技创新落到实处,落实到个案办理中,以降本增效为目标,多元解纷靠前服务、审慎执法减负增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司法需求,对所在辖区内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进行深度调研,全面了解企业在法律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需求点,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为企业当好政策“宣传员”和问题“协调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抓诉源治理,护航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包含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激发了经济社会的活力,也催生出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和社会需求,给司法保护带来了新任务、新挑战。要扎实推进灵活、柔性司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网络直播、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小切口”作用,努力实现“由案到治”,引领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抓智慧赋能,优化司法服务。要按照适度超前的总体布局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加快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相关硬件投入和建设,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前谋划、提早着手,扎实做好“三级等保”的迎检工作,引入“智能云柜”,畅通沟通渠道,减轻群众诉累,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堪当法院现代化大任的新质战斗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和根基在于高素质、高水平、高素养的人才。要坚持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一是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审判精品工程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重点领域急需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增强为民司法、能动履职的本领, 全力塑造高素质法院人才高地。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开展立案、信访、法庭等窗口部门纪律作风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庭审规范,不断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让干警养成在“聚光灯”“显微镜”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倒逼干警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守住纪律红线,激活干警干事创业“一池春水”。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持续深化整治违反“三个规定”、违规从业等问题的长期整治,着力构建“亲”“清”的法官律师关系,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增强公正廉洁司法的定力,确保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更好地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作者系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