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双语法庭便民利民
2024-04-02 11:16: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健
近日,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中,由于被告人因病无法到庭,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朝鲜语与汉语结合,进行了一场有温度的双语庭审。
2023年11月,被告人赵某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与被害人林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赵某身体多处粉碎性骨折,无法出庭应诉。承办法官经与多方沟通协调,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在简易而庄严的特殊法庭上,庭审严格依照程序开展。由于被告人系朝鲜族,不会使用汉语表达自己的意见。为方便被告人,承办法官与公诉人皆用朝鲜族语言与被告人交流,并将专业的法律术语翻译成当事人能够理解的语言。经过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赵某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对法官上门办案的做法表示赞许和感谢。整个庭审过程既规范有序,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件已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