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枫”细“语”解纠纷
2024-04-01 09:47: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冉冰洁 郄彬
不久前,有一个案子让笔者有所感触,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相邻关系妨害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系邻居,被告家种植的杨树已长至树干紧挨双方院墙,树枝偏入原告家中,树根深入墙基。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将树刨掉,被告未予理会。原告认为被告的大树已严重危及其墙体安全,遂诉至法院,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如果该案简单地一判了之,势必会加深双方的矛盾。被告若因矛盾升级不予配合不主动履行,还可能提出上诉并增加执行案件。
一案起三案生,司法资源浪费于无形,和谐社会影响于微末。接到该案后,法官及时与被告沟通、与村委会联系,了解被告对此事的真实想法以及原、被告双方有无其他矛盾纠纷。经实地走访,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并无大的矛盾纠纷,仅有些邻里之间琐碎小事。基于村委会具有熟悉乡土乡情的优势,法院与村委会协力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经多次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同意将树刨除,原告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官司妥善化解于诉前,真正做实了“案结事了”,公正和效率得以兼顾。
公正与效率,是相辅相成的。效率绝不能简单理解成“快”,快审、快结,也不能只以驳回起诉、说服撤诉,以结案为目标。效率服务于公正,快必须以好为基础。如果一味图快,“萝卜快了不洗泥”,导致后续上诉、申诉、执行、上访无休无止,这样不考虑效果的效率是低效率、是负效率,越快就越慢。并且,在案件多发高发领域,如果只是埋头办案,案件就没完没了甚至越办越多。而多元解纷、三源共治就是抓前端、治未病,保证公正,提高效率。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是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与使命。法庭虽小,但法润民心,基层人民法庭将持续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绘画司法新“枫”景。
作者单位: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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