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联合调解化纠纷 展现法院新“枫”景
2024-03-27 11:03: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孟宇
近日,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周村法庭主动“上门服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焦某与被告王某买卖合同一案,于2024年3月5日立案。原告诉称,被告从其处购买化肥后,尚欠货款1190元。在送达应诉手续时,被告王某的父亲称,被告王某在海上工作,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同时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且可能需要公告送达,遂及时与原告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沟通调解方案。
3月14日上午,被告王某的父亲联系办案法官,表示愿意替被告履行债务,并希望法院主持调解。但被告王某的父亲因身患疾病无法外出,办案法官便说服原告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调解。
当日下午,在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后,办案法官及书记员会同村委会干部共同前往被告王某父亲的家中。调解过程中,原告陈述案件事实并一一举证,被告王某的父亲对原告所诉债务表示认可。
最终,在办案法官和村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原告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之父当即给付欠款,原告当场申请撤诉,从立案到结案共计8天。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上门调解,迈出的是脚步,收回的是民心。近年来,定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延伸职能,不断强化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乡镇党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努力为人民群众带去法治社会最美的“枫”景。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