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蒋远军
“在遇到蒋远军法官前,我的生活都是灰色的。我现在感到很欣慰,也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还是应该多做好事。”谈起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蒋远军对自己的帮助,当事人陈华(化名)红了眼眶。
回想起初见陈华时的模样,纵使办过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见过形形色色当事人的蒋远军,也不禁吃了一惊。这个有着两个孩子的母亲,因液化气烧伤面部、颈部、躯干、双上肢,右眼失明,面目全非。
2020年,陈华所在的街道办因为重大项目拆迁,将陈华等众村民安置在一个废弃的养老院,并在院里搭建了几十间连体板房,作为厨房供村民生活所需。
一天早晨,送小孩上学回家的陈华,在路过邻居李某的板房外时,忽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液化气泄露的味道,担心出事的陈华将此事告知了李某家中的母亲。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且没有钥匙开门,正手足无措时,陈华自告奋勇,从窗户爬进了厨房。“就想着赶快关掉别出事,当时要是不去做这个事就好了……”没想到就在这时燃起了大火,导致陈华被严重烧伤,经鉴定,伤残达五级。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陈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街道等四名被告赔偿112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为无因管理纠纷,根据陈华伤情及损失大小,判决李某补偿30万元,街道办补偿20万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不服,均向益阳中院提起上诉。
“对于这个案子,你有什么想法?”蒋远军尝试着想打开她的心扉,“你要有心理准备,二审可能达不到你的预期。”
“我知道这个结果,别人都骂我,当时要是不去做这个事(关液化气罐)就好了……”陈华眼神躲闪,言语里满是悔意。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好心办坏事,给自己、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她是给李某家关液化气时发生的意外,这与街道办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还要我们补偿?”“唉,我也是倒霉,家也烧没了,还要赔这么多钱,我哪里赔得起?”一边是满腹委屈的街道办和有苦难言的李某,另一边是急需治疗费用的陈华。
案情并不算复杂。就结果来说,可以直接维持一审判决。但“维持”真的能案结事了吗?能让老百姓感觉到公平正义吗?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蒋远军把案件事实又捋了一遍,开始转变思路,力求寻找到除维持判决之外的更优解。
“她只是一名普通人,明知可能有危险,仍然义无反顾地爬进窗户去关掉液化气罐,扪心自问,面对当时的情景,有几人能做到挺身而出?”在与街道办、李某的数十次沟通中,蒋远军不厌其烦地向双方讲明法理、事理、情理,阐释利害关系。
看着案卷,再回想起陈华的话,蒋远军对这位勇敢的母亲有着深切的同情,他感到要想寻找到这个问题的最优解,光靠法院肯定不行。蒋远军多次前往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发地点了解情况,并积极与中院其他部门协调,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本案中,陈华在他人液化气泄漏,有随时爆炸起火的危险的情况下,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毅然爬窗进屋关闭液化气阀门,并在行为实施过程中因液化气起火被烧成五级伤残,其行为与一般的无因管理行为具有明显区别,故本案案由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认定本案为无因管理纠纷欠妥,本院予以纠正。”二审判决后,蒋远军向陈华所在街道办发出了见义勇为申报司法建议。很快,这份司法建议书收到了回信,当地政府为陈华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并发放奖金,申请的司法救助金也相继落实。
世界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
“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保护挺身而出的人,如果我们的法律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那么,如何弘扬社会的良善正气,又如何让老百姓去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蒋远军说,作为一名法官,要运用法治的力量,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坚强有力的后盾,用司法裁判的力量,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弘扬互帮互助的社会正气。作为一名法官,更要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才能满足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