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宋迎娟
“宋法官,非常感谢您。您对我家的帮助,我们永远也忘不了。祝您春节快乐、合家幸福,祝福好人一生平安。”2024年春节,萍乡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宋迎娟收到当事人刘某的父亲发来的春节祝福短信。
2017年的春天,23岁的刘某与男友准备结婚,约好去男友家见家长。男友的父亲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引线厂,一直住在厂里,于是男友带着刘某前往引线厂。不料,在离开引线厂时,男友驾驶的电瓶车不慎与堆在路边的引线发生碰撞,致使引线起火,电瓶车被烧毁,男友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也被严重烧伤,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2017年9月,刘某的父亲起诉,要求引线厂的11名合伙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230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原告刘某与9名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
宋迎娟是这起上诉案件的承办法官。她仔细阅卷后发现,原告刘某烧伤严重,急需治疗,耽误不起。但本案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处理难度很大:引线厂没有营业执照;引线厂属于危险区域,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入;其中一名被告是事故中死者(原告刘某的男友)的父亲。
为更深入了解情况,宋迎娟和合议庭成员自费购买了食用油、大米、牛奶等生活用品,前往乡下看望刘某。刘某的父亲满含热泪地说:“法官,为了给女儿治疗,我们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十几万元的债。我身体不好,只能在家照顾女儿。我们全家只能靠她的母亲在外打工的一点收入生活。”看着躺在床上的刘某身上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皮肤,这场事故给这个家庭带来了灾难,宋迎娟感到非常心疼。宋迎娟和刘某的父亲聊了很久,耐心地听他诉说着生活的不易,以及这次事故给家庭特别是给刘某造成的伤害。宋迎娟劝解他向前看,相信法院会依法处理,早日让他拿到赔偿款,让刘某及时得到治疗。
宋迎娟马上联系11名被告,得知其中9名被告(另2名被告联系不上)在事故发生后为刘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她随后前往被告所在地的乡政府,详细了解情况。得知11名被告经济情况也不好,没有房产、车辆等资产,事故发生后,引线厂停产,他们也没有了收入。为让烧伤的刘某尽早治疗,真正案结事了,在征得刘某及其父亲同意后,宋迎娟向9名被告耐心开展释法工作,解答困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原告和9名被告达成调解协议,9名被告每人再赔偿原告5.5万元,并在当天向刘某父亲支付了赔偿款,原、被告均撤回上诉,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虽然该案已结,但宋迎娟仍然放心不下。考虑到刘某家庭困难且伤情严重难以就业,宋迎娟协助刘某提交资料,依法为刘某申请了数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刘某和其父亲表示,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还特地送了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带着对刘某的牵挂,2021年春节前夕,宋迎娟再次去她家看望。见到宋迎娟前来,刘某又激动又开心地说:“我已经做了几次植皮手术,现在恢复得还不错。真心感谢法院帮我拿到赔偿款,还申请了司法救助,才让我有钱及时治疗。”“之前我的手因烧伤手指全都粘连在一起,煤气灶都拧不开,现在分开了,可以搞饭了。我打算找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刘某对生活充满憧憬。宋迎娟担心刘某面部伤疤影响找工作,又协调当地村委会,帮她在农家书屋安排了图书管理员的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