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驱车400公里 善意执行促和解
2024-03-25 09:42: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婷 李忠发
 

  “法官,我朋友看到被执行人了,他在江西经营沙县小吃!”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举报被执行人当前行踪,执行干警驱车近400公里前往,成功执结一起长达9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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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黄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邱某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邱某多次向黄某夫妻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黄某夫妻应返还邱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夫妻陆续偿还4万元,剩余26万余元迟迟没有偿还,无奈之下,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黄某夫妻以种种理由不到法院,不申报财产。经执行干警查询发现黄某夫妻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受阻。

  近期,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告知法院被执行人行踪,希望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被执行人身在异地,执行干警迅速制定拘传方案,并第一时间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几经周折,执行局干警在小吃店找到了黄某夫妻。在与黄某夫妻沟通中,执行干警了解到黄某夫妻两人经营一家小吃店,生意一般导致“囊中羞涩”,无力完全返还欠款,并不情愿当“老赖”。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方案:黄某夫妻先行偿还2万元欠款,剩余款项每月分期履行。

  这是沙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沙县法院将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继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