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司法服务进茶城 茶商纠纷止诉前
2024-03-22 10:43: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顺菊
“法官,你帮我想想办法,今年的早春茶开始收货了,我去年卖茶叶的货款都还没有到账,实在是难啊。”2024年3月初的一天早上,覃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向工作人员倾诉自己的难处。
覃某开设一家茶叶加工厂,因不善经营销售滞后,遂找到另一茶商莫某帮忙售卖,但莫某把茶叶卖出去后,一直没有给覃某茶叶货款。覃某多次联系莫某协商无果,现又到春茶收购季,因急缺资金收购茶叶加工,迫不得已将莫某诉至法院。
接待覃某的吴海存法官了解情况后,认真翻阅覃某带来的相关材料理顺事情脉络,并与双方电话商定于3月19日下午到三江县茶城就地询问,让双方当面沟通,相互理解彼此的困难状况。
莫某表示,当初卖出茶叶时也没有得现款,其还做其他生意,因资金紧张没有钱支付给覃某。吴法官一方面释法析理,向莫某阐明不履行付款义务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诫其经商以诚信为本;另一方面引导二人换位思考,既然双方之间有生意往来,就更应该相互体谅对方难处。通过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莫某当场向覃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的支付方式也达成了协议,双方的困境都得到了舒缓,一个困扰当事人许久的纠纷就这样化解在诉前。
茶产业是三江县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近年来,三江法院通过主动服务,持续开展进茶园、进茶城、进茶企、进茶协的“四进”司法服务,为茶农、茶商、茶企调处各类“涉茶”纠纷,并积极与当地茶叶协会搭建沟通平台,护航辖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