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上头”电子烟 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4-03-15 15:31: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许嘉 刘丽
比普通香烟上头,吸一口欲罢不能……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文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10月间,被告人温某文先后多次容留多人在其家中卧室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文违反国家毒品监管制度,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油,这意味着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对毒品说“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