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寿代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2024-03-09 09:32: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雨潇 周瑞平 李庆
 

彭 寿代表

  “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总院党委书记、院长彭寿对报告中提到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印象深刻,他表示,“审结案件数量、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数量、判赔金额等亮眼数据,充分展现了工作成效。”

  彭寿深刻体会到,以法治建设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探索,也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实现科技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在人民法院的服务保障下,我们这些材料科技工作者时刻站在科技前沿、产业前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新促质、向新而行,解决了一批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了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应用和成果转化,以‘国之大材’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推动新质生产力诞生在安徽大地。”彭寿说道。

  彭寿表示,安徽省蚌埠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彭寿建议,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的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继续立足职能积极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