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法治力量 建设美丽乡村
2024-03-06 10:20: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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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名称:关于聚合法治力量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高级农技师朱亚波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花卉苗木种植基地高级农技师朱亚波提交了一份关于聚合法治力量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朱亚波提出从立法、行政、司法、实践等四个层面聚合法治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她建议:一、从立法层面,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涉农问题有法可依,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二、从行政层面,努力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成为基层农村治理的新风尚。三、从司法层面,建立健全涉农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四、从实践层面,着力做好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议高度重视,在答复函中介绍了人民法院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关情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民生导向和基层导向,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治理格局,出台了《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持续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加大乡村司法服务供给。全面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积极构建“法院+社会”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有效激活基层治理力量,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农村长治久安和农民致富增收。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优化涉农司法案件办理流程、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推动健全涉农行政诉讼配套体系、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等多方面积极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