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林川宾 王恩典)“法官,我们来还钱了。”一名中年男子搀扶着一位行动有些不便的老人走进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一开口就表示他们要还钱,执行法官连忙接待了他们。
原来,老人姓郑,已年过六旬,2006年至2007年期间,郑某因家庭需要分别向张某某等七人共计借款50余万元,后因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张某某等七人陆续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郑某向张某某等七人返还借款50余万元。因郑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等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虽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但因其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不定时督促郑某要履行还款义务,郑某虽答应还款,但因手头拮据经济困难无力履行。
近年来,郑某家庭经济情况有了好转,儿子已经成年且事业有成,50余万的借款未还成了郑某的“心病”。趁着春节儿子回家过年,郑某便提及此事,表示要把十余年前的借款还掉。郑某儿子感念母亲这些年将其抚养长大供其读书不易,表示这钱他来出,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经执行法官核对郑某七起案件欠款明细,依次联系七名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执行人均表示放弃利息,归还借款本金即可。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郑某儿子将50余万转入法院账户,请法院通知七名申请执行人前来领款。至此,七起长达十余年的旧案全部执结。
还清欠款后,郑某感慨:“别人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欠别人的钱却一直还不上,心里过不去。现在终于把钱还掉了,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我这十几年的‘心病’呀终于好了。”说完,郑某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位六旬老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还钱的诺言,践行了“诚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场工作人员赞许的目光中,在儿子的陪同下,老人仿佛卸下了千斤负担步履轻快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