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赡养费用送床前 耄耋老人绽笑颜
2024-03-04 15:52:05
中国法院网讯(蒋蓉)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陶友玲收到一封来自绩溪县家朋乡的信件,来信人曹某称自己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向法院申请执行赡养费。
看到信件后,陶友玲立即批示:“请执行局的同志尽快核实该案件的具体情况,给来信人一个回复”。执行局收到批示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查阅,发现该案的执行依据是1998年的民事判决。时隔二十多年,执行干警辗转找到被执行人的亲属曹某一,顺利联系上被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与曹某有心结未解,不愿意与曹某见面,在之前的执行工作中,经过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下,被执行人承诺每年委托村委会将赡养费交给曹某,且每次都高于法院判决的金额。2024年春节,被执行人因忙于自身事务未能及时将案款送至村委会,曹某看到别人家里子孙绕膝而自已生病无人探望,也未收到女儿的赡养费,倍感孤独,便有了写信给法院的举动。
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执行干警考虑到系家庭内部纠纷,短时间内让被执行人放下心中芥蒂,与曹某重修父女之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便想到一个方法,找到亲属曹某一,做其思想工作,让他代为看望曹某,这样既能送去赡养费,也能让孤独的老人心中有所慰藉。经过执行干警一番劝说,被执行人将赡养费交给了曹某一,由曹某一联系村委会。
得知曹某因病住院,执行干警同曹某一及时赶往医院将赡养费及慰问品送到曹某的手中。申请人看到曹某一,激动的热泪盈眶,拉着他的手不停地用当地方言说着话。虽然因方言差异,执行干警听不懂曹某说了什么,但他不时投来感谢的目光让执行干警切切实实感受到了他的开心与满足。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