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间,小路上。穿过一栋栋矮屋,走过一户户家门,绕过一条条小溪,解决一桩桩纠纷。这是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潘春玲的工作日常。她常说,家长里短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案,但却是一个家里每时每刻被困扰的揪心事。有小家才有大家,办好小事才能成就大事。所以每件小案,都值得付诸全部心力办好。
2023年7月1日,寻乌法院收到一份赡养纠纷起诉书。84岁的林老太是寻乌县晨光镇江下村的一位独居老人。虽育有7个子女,但多年来,只有同村的两个女儿会来偶尔看望,生活方面仅仅依靠村里每月发的几百块补助。如今林老太年岁已高,疾病缠身,在各子女家轮流居住并不现实。林老太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供其在康养中心生活。
“我们寻乌都是客家人,民风是相当好的,像这种赡养纠纷很少见,林老太一定过得十分孤苦……”潘春玲立即联系了江下村村书记,了解到村委会及镇派出所均调处过林老太与子女之间的赡养纠纷,部分子女还在派出所主持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中签了名,但并未实际履行。
再细看起诉状,林老太将同村女儿列为代理人,其余子女作为被告,同村女儿又将自己列为第三人,十分混乱。想到林老太孑然一身,文化水平有限,法律知识匮乏,没有经济条件聘请律师,潘春玲当即下定决心,在诉前实质化解好这起赡养纠纷,帮助林老太安享晚年。
第二日,潘春玲驱车赶往林老太家中,初步确认林老太虽然有点健忘,但意识清楚、表达明确,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问题。通过交谈,林老太表示不想太麻烦子女,同意去县里的康养中心生活。潘春玲立刻联系了康养中心,了解到林老太目前这种情况的康养费用为每月2500元,年老失能或重大疾病视情况增加。基于调查了解的情况,潘春玲挨个对林老太的7个子女进行了面谈或电话联系,“这说是官司,也不全是官司,就当回家看看老母亲吧……”几经沟通,子女们终于愿意接受调解。
2023年7月25日,潘春玲在晨光镇江下村祠堂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调解地点选在了宗室祠堂,国徽悬挂好后,潘春玲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镇政法委员、派出所调解员列调解员席,林老太、检察院支持起诉检察员、法律援助律师与七个子女相对而坐。
“八十老母啊,你们不管不顾,生养之恩是准备下辈子还么!”
“你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你们脸面过得去吗?”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争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林老太自2023年7月27日起被送至康养中心疗养居住,两个儿子每月各承担500元,五个女儿每月各承担200元,大病治疗费用或增加的康养费用按比例负担。各当事人均在人民调解协议中签字捺印,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由江下村回程的路上,书记员不解道:“为了个小案子,拉了那么多部门那么多人,下那么多次乡,跑那么多地方,为什么不直接立案开庭判决呢?这样省事多了……”“一判了之当然省事,但空洞的判决就是一张纸,林老太能拿着这张纸安度晚年吗?我们在祠堂巡回调解,那么多乡亲看着,大家把话说开,感情也修复了,兄弟姐妹关系也缓和了,诉讼费也省下了,其他老表也受到教育。虽是凡人小事,却值得我们多费事,这样当事人就能省事了!”夕阳照在潘春玲脸上,她眼中虽有疲惫,却掩不住更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