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难忘的是这起扑朔迷离的凶杀案
2024-03-04 10:53:1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陈昊天坐在窗前,回想起这起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内心感慨万千,这是他做刑事法官多年来最为难忘的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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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陈昊天收到十册厚厚的卷宗——被告人单某故意杀人案。凶手杀人后碎尸、抛尸近一年未被人发觉,后当地派出所收到一份神秘的举报信和地图,根据地图挖掘出了部分尸骨,而公安部门以钩机施工三天,挖掘16000余平米土地依旧没有找到尸体头部,该案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棘手的是,杀人工具、分尸工具和运尸工具均未能找到,案发时的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更是无处可寻。案情扑朔迷离,近乎毫无头绪。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信这一线索,抽丝剥茧,开展侦查,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抓获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单某。

  案件到了陈昊天手中,收案并开庭后,在本就繁杂的证据基础上,被告人单某又说出多个互相矛盾的案发过程,加之各种跳跃的线索,使得认定案件事实非常困难。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各种疑问始终盘踞在陈昊天脑海中:案发时在夏季深夜,凶手如何做到杀人、分尸而不惊动邻居?单某作为一名女性,如何在一个晚上实施多个杀人步骤,并在案发近十公里外的农田进行埋尸?如果按照单某所说,凶手另有其人,为何凶手上门行凶,带了分尸工具,却不带杀人工具?杀人后为何不立即逃离而是就地在现场分尸?为何没有杀掉在现场的单某灭口?单某又为何要清理现场……

  诸多矛盾和疑惑考验着法官的法律素养与裁判能力。面对被害人家属一遍遍对案件进展情况的询问,那一段时间,陈昊天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

  本案在案件证据上呈现“少”与“多”两个相互矛盾的特点,更是让陈昊天头疼不已。“少”是有些重要证据并没有在案,而“多”则是公安部门做了大量线索排查、调查走访工作,形成大量繁杂证据。如果不以一个有效方法对证据进行梳理,很容易迷失在证据的“迷宫”里。陈昊天一遍又一遍地翻阅卷宗,推敲被告人、证人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查询案例和资料,分析疑罪从无案例和零口供案例的区别,不停地同合议庭成员探讨解题思路,同时沟通公安部门,持续建议证据补充,并和公安干警一起实地考察案发现场,在杀人现场、埋尸农田来回奔波。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所有头绪被理清,全部矛盾被攻克,关键证据都指向单某。陈昊天选择用两个裁判理念作为本案最根本的逻辑来进行论证分析并定罪处罚,一是用隐蔽性证据锁定作案人,二是结合间接证据用“常理”“情理”找到被告人难以自圆其说的辩解漏洞,对被告人所说各种“版本”的“杀人故事”一一反驳,最终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仅如此,因本案判决书释法说理清楚、撰写质量较高,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

  一切尘埃落定后,陈昊天长长舒了一口气,虽然办理这个案件期间经历了长时间的徘徊和煎熬,他也曾经在无数个加班的夜晚用结案后放几天假的想法来为自己鼓劲,但当案结事了后,他却又马上摊开了下一个卷宗……

  “盛世之下,总有人为这万家灯火负重前行”,陈昊天用点点滴滴的汗水,力争将法官这个职业做成一份事业,带着无限热忱奔赴每一次挑战。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