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陵区:护佑青春成长 对校园欺凌说“不”
2024-02-28 09:56: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馨
 

  开学前夕,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晓丽接到了一通电话,一位嘉陵区大通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孩子的班级里,同学间爱打闹,怕孩子会受到欺负,希望作为该校法治副校长的李法官能到学校,为学生们讲一堂关于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为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月27日上午,法官深入嘉陵区大通小学,为全体师生讲授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宣讲课。图片

  法官以遭受霸凌者的亲身经历切入主题,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关于校园欺凌者的法律责任”和“如何拒绝校园欺凌”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很多校园欺凌是从小摩擦逐步升级到恶性暴力的,在校园欺凌中,除了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起哄的助恶者。”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嘉陵法院通过将法治教育带进学校,帮助学生正确应对校园霸凌,增强明辨是非、自我防范能力,受到了师生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嘉陵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充分发挥17名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深度开展院校共建,坚决捍卫青少年合法权益,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