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宜宾南溪区:十年旧案终画上圆满句号
2024-02-22 15:00:19
 

  中国法院网讯(罗小清)“法官,今天来主要是想将当年的案件进行了结,请法院见证。”说完话,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余某支付了现金20000元。

  2012年,陈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余某受伤住院,该案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应当赔偿余某40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几经执行尚有30000余元未执行到位。法院未发现陈某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也未找到陈某行踪,在将陈某采取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程序。

  2024年春节期间,该案被纳入南溪区法院集中执行周行动范畴,再次对陈某进行财产调查,经冻结陈某银行、网络资金账户后,陈某主动现身向余某履行了10000元,双方就余款事宜约定年后到法院一并处置。2月21日一早,余某与陈某相约来到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在执行干警见证下,陈某将现金20000元交付给了余某,余某放弃对剩余款项的执行请求,双方至此案结事了。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十多年了我都没有想到还能将赔偿款要回来,多亏你们了。”离别之际,余某不住感谢该案的执行干警。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