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道明
我是一名街道社区党支部书记、高级政工师,2019年5月,经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有幸成为市南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4年来,通过参与案件审理,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同时也深感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担当与责任,自己也成为了一名社区普法义务宣传员。
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我已72岁,心里感到十分荣幸,但也深知责任重大。通过参加市南区法院政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我学习了很多庭审知识和陪审技能,自己也抓紧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主动与法官沟通交流,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积累陪审经验,提高陪审水平。
平时,我还与其他人民陪审员积极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借鉴陪审技巧。我记得有一次庭审结束后,市南区法院副院长于常文与我们聊天,他说:“市南法院一直很重视人民陪审工作,有你们的参与和建言献策,法官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很大提升!”正是有市南区法院领导的鼓励,有员额法官的专业引领,还有共同成长的“队友”帮助,我才能较快地适应岗位,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每一个案件的庭审过程中。
参与庭审过程中,亲身感受到人民法官是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在一起抚养费纠纷中,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官在开庭时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女方多次哭诉,但男方态度仍然很强硬。法官对男方进行了劝诫,同时安慰女方。经过几次庭上、庭下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看到双方当事人圆满化解纠纷,我与法官相视一笑,瞬间,我便明白了作为人民法官、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与使命。
我立足“双重身份”,竭尽所能,发挥自身优势地参与到庭审中。2021年,我参与陪审一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涉案小区正好是我居住的地方。我们海口路社区共有350户,有50多个业主多年来一直不交物业费。主审法官梁玲杨了解到我与这些居民在同一个小区里,而我又是这一片区的党支部书记,为了能及时化解群体性纠纷,她便让我帮忙做调解工作。我第一时间就与楼长们取得联系,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挨家挨户地“上门服务”,为居民们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沟通调解意见。最终,50多起案件只有2件案件走到了开庭审理的程序,其余案件在开庭前都补交了所欠物业费。
人民陪审员不但是参与审理者,也是法律的传播者。我知道,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竭尽全力做好法官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傅琳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