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司法护航“种业振兴”“芯”征程
2024-02-02 11:15: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文杏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的神经末梢作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排上法庭依托设立的“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将化解涉种纠纷视角前移,做细做实涉种企业及制种从业人员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为种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法官收到了一起涉众涉种劳务合同纠纷案制种户及其劳务者代表的感谢短信,制种户在短信中感谢法官为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其规范田间管理、防范化解制种法律风险提出警醒并指明了方向。而劳务者代表则欣喜的表示,“感谢法官不厌其烦的调解,帮助我们拿到了劳务费,也对其擅自安排的其他劳动者有了交代,大家终于可以祥和过春节了。”image.png

  据悉,该起涉众涉种劳务合同纠纷是服务站法官在驻工作站值班时有关部门反映的纠纷线索,“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在接到线索后,主动联系涉案当事人了解情况及诉求,其中一名劳务者代表张某反映,其受制种户文某雇佣管理其在某村承包的700余亩制种农田,包括打田、插秧等工作均系其找人完成,但文某仅支付劳务费4万元,远远不够支付其他劳务者报酬,现要求文某支付拖欠的8万余元劳务费,但其无法提供任何关于其与文某有关工时工费计算标准约定或者相关结算凭证。而制种户亦表示有苦难言,其雇佣张某管理的制种农田仅400余亩,有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凭,劳务费当然只能按照实际承包土地面积工作量计算,而且张某在管理过程中未按约定从事工作,以自己的名义雇员干活,大包大揽,事先也没有与其沟通,对张某凭空多出来的劳务费不予认可。

  介于双方事实分歧较大,服务站法官遂考虑以工作站为支撑,抓住行业调解组织突破口,主动出击,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及种业协会就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案情,发现该起劳务合同纠纷的发生是因制种大户雇佣的人员不当管理而引发,并尚有两起案外人员劳务矛盾需要一并化解才能彻底解决,服务站法官主动联系各方当事人,通过2次深入田间地头丈量确认制种面积,组织2次行业联席会议明确制种田间各环节行业劳务费计算标准,多次释法析理的调处,最终各方达成和解方案,并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促该起纠纷圆满化解。image.png

  种子是农作物生命的开端,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起点,被称为农业“芯片”;种质资源则是农业的“核心芯片”,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资源。2023年,“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通过联合区农业局、种业协会及基层组织有效化解涉诉涉种矛盾纠纷19起,诉前化解率达81%。下一阶段,湘东区人民法院“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将紧扣种业产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多元解纷总联动,构建涉种纠纷诉源治理“同心圆”,推进全链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营造“法治润民心”的良好氛围,以法治引领、规范和服务种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