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背后关系着“民生大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人民法院要切实办好民生小案件,彰显司法大作为。
基层人民法院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的一线,面对的案件多数是案情相对简单且涉案金额不大的“小案”。可“小案”背后却关系着“民生大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
办好“小案”要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是否办好小案,是摆在人民法院广大党员干警面前的重要考卷。作为党的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办好“小案”要追求“三效”统一。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切实纠正偏离人民立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错误做法。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办好“小案”要强化自身建设。要本着强烈的“本领恐慌”意识,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加强各领域知识技能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要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顽瘴痼疾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立案、执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办好“小案”要狠抓案件办理质量。对新类型案件要在庭前准备、庭审过程、文书制作等方面狠下功夫,打造精品案件,要有序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紧扣“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定位要求,依托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统一裁判尺度。要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力求在评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以评促改,提升审判执行质量的效果。办好“小案”要狠抓办案效率。要以均衡结案为抓手,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推进办案效率整体提升。持续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坚持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应用尽用,努力做到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落实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行团队建设,发挥执行事务中心功能,通过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行动等措施,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办好“小案”要降低诉讼成本。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推动法院调解平台与综治平台的深度融合和实质化运行,形成“非诉机制挺前、司法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体系,减少和降低诉讼成本。积极回应信息时代司法需求,全面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建设,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为当事人减负、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
办好“小案”要准确把握群众诉求。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矛盾实质性化解”原则,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和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调解工作。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紧密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活动,系统梳理出“保民利、解民忧、纾民困”举措,并将这些举措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办好小案要立足服务民生发展。必须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在办理涉中小微企业等涉案金额不大的“小案”时,要坚持在司法审判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降成本、提效率、兑权益为核心,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办好“小案”要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全过程,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使“小案件”释放“大能量”、阐释“大道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