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你们没时间来,我们就过去找你们,请放心,涉及农民工这种情况,我们会更加重视,一定帮你们把钱要回来。”
王某在汪清辖区内承包了工程项目,雇佣秦某、刘某、葛某三人为其打工,并承诺以每天180元,每10日结算一次的方式,向三人支付工资。然而王某却迟迟未给结算,三人多次向王某索要,均被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推脱。无奈之下,三人将其诉至法院,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要求王某于11月底一次性还清欠款。
直到还款日期,王某仍未按约定还钱,案件便转入执行阶段。
“法官,我们都是打工的,一年就指着这点辛苦钱生活,眼瞅着也要过年了,你可一定得帮我们讨回公道。我们家都不是这儿的,来一趟车费加上浪费一天工作,成本太高了,我们有点负担不起,真不知道怎么办。”
“没关系,你们没时间来,我们就过去找你们,请放心,涉及农民工这种,我们会更加重视,一定帮你们把钱要回来。”这便有了开头那段对话。
执行立案当日执行法官便对王某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线上、线下查控。经查控反馈,王某名下除两辆2008年的汽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若将其进行拍卖,其价值仍不足以偿还欠款。
通过多方调查了解,执行法官得知王某的孩子正在上高中,即将高考,抓住这一切入点,做起了工作。“如果你现在不还钱,我们将对你采取措施,给你上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样的话,不止你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你的孩子今后的考学、上军校、当兵以至于后面的工作都有可能受影响。”
听了执行法官的话,王某承诺先偿还3000元让三人安心过年,之后剩余的将在三个月内通过变卖自己的汽车来还清,并签署了保证书。
考虑到三人现在仍在打工谋生,为了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在与三人沟通协调之后,执行干警亲自驱车前往了申请执行人所在地天桥岭镇,去到了他们工作的木耳菌厂内,为他们在厂房内做起了笔录。不止当事人十分感激执行干警们能亲自来为他们减轻负担,一同打工的工人也纷纷对执行工作表示认可。
“真是辛苦了,没有你们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让你们这么老远跑这里来,麻烦了。”
“都是应该的,抓紧把你们的钱要回来,我们也就踏实了,还是那句话,咱们农民工的权益必须保证,农民工的血汗钱说什么我们也得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