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晓
2024-01-08 09:33: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个人感言

  我很庆幸,在自己热爱的“少审”热土上耕耘20年。以无限的耐心和极大的热忱,守护每一个家庭,润泽每一个迷途少年的心灵,是动力,更是责任与使命。关爱未成年人,我永远在路上。

  崔晓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法官

  崔晓爽朗的笑声,一如她阳光灿烂的性格,一如她对少年审判事业的热情。

  55岁的崔晓,将自己大半的职业生涯奉献给了少年审判事业。32年审判生涯,20年少年审判工作经历,经她审理的案件,每一件都带着她的温度。对每一个案件,她都竭尽所能,力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再复杂的案件,她总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正因如此,她成为迷途少年口中亲切的“法官妈妈”。她帮助过许多孩子,这些孩子不是她的亲人,却与她有着胜似亲人的感情;这些孩子不是她的孩子,却让她经常惦念、时常“放不下”。工作中, 崔晓把“前瞻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带领团队摸索出“三走访、三注重”工作法,创设阳光心理工作室,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新实施“六个一”工程……

  在崔晓的带领下,宁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取得了很多亮眼的成绩,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宁津法院连续两届荣获国家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崔晓本人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