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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超
2024-01-08 09:40: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个人感言
弹指一挥间,不知不觉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已经21年,目睹了国家科技文化创新发展的日新月异,见证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突飞猛进,作为亲历者,我倍感自豪,同时也深知责任重大。
陆超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精耕细作、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是陆超办案的一贯追求。
对陆超来说,知识产权审判的最大意义,就是确立裁判规则,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在案件审理中,他非常注重对纠纷中体现出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注重通过裁判说理,确立裁判规则,并以此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遏制恶意、重复侵权,保障无锡“小天鹅”的商标价值;发出首份证据提供令,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重拳整治短视频侵权乱象,确立法律规则,全力保护数字经济发展……自2002年开始,陆超扎根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共审结了1500余件案件,发表论文、案例分析30余篇,他主审的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全国法院知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陆超曾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知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