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海港法庭高美杰法官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这是对高美杰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剥丝抽茧化解纠纷的肯定,也是对海港区人民法院推动案结事了和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工作的支持和认可,更是对“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和能动司法理念的最好注解。
事教育服务工作的庞先生委托赵某某给几名学员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其支付了学费等款项共计一万八千余元。后赵某某未能办理成功,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有一万五千余元费用未向庞先生返还。庞先生因此事件非常困扰,无奈之下来到海港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高美杰法官接手案件后,与书记员张明粲一起认真研究了相关材料,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细致的态度,迅速厘清了案情。
审理过程中,被告声称其履行的是公司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退款责任。但由于被告赵某某未能提交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出具的材料不足以认定其是该公司的员工,同时,案涉款项的流向佐证了其行为并非公司职务行为的观点。高美杰法官通过深入细致了解案情,严谨考察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判决被告赵某某占有原告一万五千余元的事实属于不当得利,应向原告返还。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被告积极履行了返还款项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高美杰法官始终秉持着公正、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让庞先生深感敬佩。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后,庞先生特意定制了这面锦旗送到法庭表达感激之情。他表示:“高法官的专业素养与大公无私的精神,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在精准和科学上下功夫,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见,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