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的八闽,天高云阔、风清日朗。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来自台湾地区法律相关行业的青年吴俊权和陈秉祐。此次,他们将在福建高院开启为期8天的实习实训之旅,内容包括参加庭审观摩、参访考察、交流座谈等。
“支持闽台各领域各行业青年团体建立常态化交流渠道。”“鼓励台胞担任仲裁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等,参与福建法治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福建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台青在两岸司法交流中的生力军作用,首创开展台青跨地区实习实训活动。今年10月,已有5名台湾的青年学生和律师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展实习。
当天下午,两名台湾青年参观了福建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集约送达中心、司法文明研修中心等。在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中心,一台福建智慧法院诉讼自助服务终端机吸引了他们驻足流连。“该设备包含了裁判文书打印、案件查询、立案信访预约等多项功能。”福建高院工作人员介绍说。当台青们得知群众办理诉讼业务不用到窗口,只需在设备上就可以查询诉讼须知、审判流程等基本信息服务后,不禁对福建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点赞。同时,他们还深入了解福建法院司法集约送达平台情况,福建法院与中国邮政集团福建分公司在全国首先打造司法集约送达“185”模式,平均送达缩短用时5天,节约送达成本22%至30%,送达成功率93.7%,充分释放智慧诉服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沉浸式”体验案件审判流程,可以让台青近距离接触案件审判模式,增进台青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和获得感。11月14日,台青们旁听了福建高院审理的泉州某公司诉福建省某建设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期间,他们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庭审结束后,吴俊权说:“此次旁听让我收获满满,整个审判过程体现了大陆司法的公平、公正,加深了我对大陆司法体制和司法进步的认识和了解。”
“如果将来在大陆从事法律职业工作,我们该如何适应?”台青在与福建高院的法官们交流时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座谈中,福建高院民四庭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张雨给予了解答,他建议台青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大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理解大陆法律框架和办案模式;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打通理论向实践转化的才学通道;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和全局观念,不断拓展思考的广度和深度,适应大陆法律从业环境的高素质要求。
11月15日,台青一行人来到了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法庭旧址,这是目前福建省仅有、全国少有保存较为完好的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法庭旧址。参观当天,在听到“身兼八职、尽职为民的法官刘景钦”“肩挑箩筐,一头挑着孩子一头挑着卷宗的法官张伙英”等故事后,陈秉祐竖起大拇指:“榜样如镜,大陆法官的为民情怀值得我学习。”
只有交流交往,才能走近走亲。昆山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作为江苏省台资高地,昆山累计批准台资项目超5900个、投资总额近700亿美元。今年6月,平潭法院和昆山市人民法院签订了涉台司法交流合作共建协议。福建高院将昆山列为此次活动中的一站。交流中,面对“是什么吸引你参加此次实习活动”的疑问,吴俊权作出了解答:“我对大陆司法很感兴趣,2019年就通过大陆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次希望能亲身体验、感受大陆司法的情况。”陈秉祐也表示,近年来大陆发展蒸蒸日上、日新月异,希望能借此机会更加深入了解大陆。
“这次走近之旅,福建法院的热情让我非常感动,也让我真切感受到大陆法治的温暖。”台青们表示,8天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内容十分丰富。台湾和福建一脉相承、同根同源,希望两岸青年加强交流互动,共同见证大陆发展成就,参与到两岸融合发展的伟大进程中。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两岸同胞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风俗。此次实习实训活动只是两岸司法交流的新起点。”福建高院台办主任黄怀大说,福建法院将以法为媒,搭建起司法与台胞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落实司法惠台措施,推动涉台司法工作迈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