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判决+类案调解” 巧解相邻纠纷
2023-11-27 15:06: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荣昌 刘珍
 

  远亲本可贵,近邻情更浓,毗邻而居,本应和睦相处,但在日常生活中,难免因为琐事产生纠纷。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十方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法官巧用先前示范判决,开展类案调解,最终让争议双方握手言和。

  石某与钟某系邻居。2017年至2019年间,钟某在其原有的房屋旁建起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屋。该房屋紧挨着石某的房屋,在房屋建成后,造成石某的房屋开裂、变形,无法居住。

  石某主张钟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起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未能化解纠纷,后石某向武平法院十方法庭提起诉讼。

  十方法庭受理该案后,石某就房屋损失提出鉴定申请。因鉴定费用较高、耗时长,且双方又是邻里,鉴定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法官从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石某认为,钟某建房行为对其房屋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钟某则认为,追溯到10多年前,石某的建房行为也造成其老房子开裂、下沉,也应承担其老房子的损坏赔偿责任,因双方矛盾积累较深,且存在斗气心理,最终该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辖区另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判决已生效,该案经鉴定损失结果仅6000元,但鉴定费高达62000元。两起案件争议均涉及因果关系及损失鉴定,对于鉴定费用、赔偿计算标准及法律适用系相对统一的。故承办法官结合该案进行对照参考、分析利弊,双方心中都对诉讼的结果有了合理的预判。

  经过双方认真思考达成一致意见,石某同意自行拆除、重建受损房屋,双方不得就建房行为造成的损失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多年以来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武平法院十方法庭加强与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常态化联动协作,以多方合力扎实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实质化运行,深挖“小案件”示范效应,针对物业、相邻关系、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通过“示范案例+类案调解”方式,援引既往类似案件的判决、调解作为“示范案例”,向当事人充分讲解诉讼风险、类案裁判尺度,分析调判利弊,同时,也帮助辖区调解组织在类案裁判尺度的指引和规范下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