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面对面”,挽救破碎的亲情
2023-11-20 09:56: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巫翠林 范文琦
 

  都说骨肉亲情,血溶于水,本应该相亲相爱的家人却法庭相见,究竟为何?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女儿状告亲生父亲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父女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小聂系老聂的女儿。1998年12月1日,老聂与其前妻曾某及小聂等3人共同承包了责任田。老聂与曾某分别于2000年9月9日生育次女、于2002年4月20日生育三女及小儿子。2005年5月2日,老聂作为6名家庭成员的代表与张某等7名户主向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了两处山场。2020年,小聂与老聂家庭承包的部分责任田被政府征用,根据征收方案,小聂与老聂及其家庭成员可领取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共计510284.20元,该款项被老聂领取了435284.2元,曾某领取了75000元。2021年,小聂与老聂及其家庭成员共6人承包的其中一处山场被征用,根据征收方案,也可领取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共计36353元,该款项被老聂全部领取。2011年至2012年期间,因政府征收责任田,属于小聂所有的补偿费份额63000元也被老聂领走。因老聂未支付小聂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共计154106.10元,小聂遂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这个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可追溯的年份久远,涉及到征收补偿等,且双方是有着割不断血缘的父女关系,不能生硬的以法律关系一判了之,遂决定先实地走访村委会及邻里乡亲了解情况,寻找可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的方式。经过多方询问了解事情缘由,承办法官决定先采用“背对背”调解,分别做父女两人的思想工作,同时释法说理,了解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以及对这件事的真实想法,在双方均表示有意愿沟通时承办法官组织父女双方坐下来“面对面”聊天。“父女一场是缘分,是金钱买不到的,没有必要为了一些利益闹僵。”“既然你们是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孩子长大了,也要考虑大家的想法,多沟通,大事化小,家庭才能更好的发展...”,从法理到情理,双方终于愿意放下芥蒂,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想法,最终老聂也同意支付小聂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及村民待遇所分配的款项合计55000元。至此,这场“女告父”的纠纷也得到圆满化解。

  世间最亲近的人莫过于父母子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经济利益闹到反目成仇的案例也不少,对簿公堂,即使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又有什么意义?坐下面对面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