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转移赃款 情侣获刑并处罚金
2023-11-17 10:54: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昊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被告人万某海、居某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分别并处罚金4000元,共同违法所得4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3年6月,被告人万某海与居某梅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居某梅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并在转账结束后,由居某梅到银行柜台取现交给对方,二人从中获利4000元。经查证,上述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被害人王某秋被诈骗50000元转入居某梅中国建设银行卡被取走,被害人赵某艳被诈骗50000元转入其中国邮政银行卡被取走。
七星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海、居某梅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赃款,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被告人转移赃款共计100000元,符合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被告人居某梅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万某海,应当认定为坦白以及立功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万某海经劝说后主动到案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从宽处理,结合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七星关区法院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相关联犯罪活动,始终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宣传防范与打击治理相结合,切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诈反诈能力。同时,不断发布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不要随意出租出借“两卡”,避免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