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巡回审判护生态 以案释法促文明
2023-11-15 09:15: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英
 

  “被告人张某,被告人钱某,你们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是的,我认罪认罚!”“我知道错了,今后绝不再犯,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11月14日,秋色宜人,风光正好,在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新管理站文化广场,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庭正巡回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黄梅法院特地将庭审地点设在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并邀请了下新镇李圩村村干部、部分人大代表现场参与旁听。得知文化广场有庭审活动,附近的村民也纷纷带上板凳、抱上小孩,前来围观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先后两次伙同被告人钱某驾驶渔船,在长江水域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乡段,使用事先准备好的三层刺网,非法捕捞长江水域水产品共两百余斤。张某、钱某两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时间为长江水域禁渔期,捕鱼地点为禁渔区,其作案时使用的捕鱼工具是禁用渔具。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两名被告人当场认罪认罚,并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迅速开展庭后释法、环保普法活动,向旁听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详细讲解禁渔期、禁捕区、禁用工具的具体规定,讲述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现场开庭这种形式很接地气,让大家对非法捕捞鱼类会构成刑事犯罪形成非常直观深刻的印象。”“我们村民过去多以捕鱼为生,自长江禁渔期实行以来,仍有少数村民抱有侥幸心理,知法犯法,这次庭审开展得很有必要,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让村民眼睛看得到、耳朵听得进、心里记得住!”参加庭审旁听的村委会干部说道。

  “老百姓旁听了今天庭审,回家后可能会跟自己的家人、朋友聊起今天的庭审,我相信这一定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案件承办法官表示。

  后续,黄梅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通过“巡回审判+普法”方式以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增强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