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立足本职、能动司法,依法严惩各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坚决守住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底线。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状况,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的健康,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兴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光荣的使命与担当。人民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的层面,抓好涉毒害食品类案件办理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维护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必须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严惩各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必须坚持能动司法,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打造协调共治的工作机制,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要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办各类涉毒害食品刑事犯罪。要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统筹协调立、审、执各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涉毒害食品案件办案效能。立案工作要坚持“整体谋划”,对涉毒害食品犯罪要进行实时分析,及时掌握相关类型案件变化动态;要聚焦重点案、系列案,全面统筹相关案件办理,提升各团队协同办案效能;审判环节要做到“断线破网”,要严惩主犯、紧盯共犯,对明知他人实施制售毒害食品犯罪而积极提供帮助支持的,也要依法严格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刑罚;要顺藤摸瓜、重拳打击,对境内网络制售毒害食品犯罪、跨境网络制售毒害食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破除毒害食品制售网络。执行环节要实现“断财除根”,要严格落实涉毒害食品犯罪财产刑执行内容和刑事公益诉讼赔偿要求,打掉犯罪人再犯的物质基础;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业执业禁止机制,坚决将前科劣迹人员隔离在行业范围外。
三是要践行能动司法,积极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要建立“大治理”的工作思维,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将维护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打造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协同治理机制;要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建立人民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司法审判类案或个案反馈“1+N”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生效案件常态化案情通报机制,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快递物流等行业沟通交流,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涉毒害食品犯罪最新动态,不断完善工作管理机制,及时堵塞可被利用的制度性漏洞;要建立重点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便于案件侦办单位深挖彻查,提升案件查办效能。
四是要丰富宣传模式,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要坚持以案说法的工作思路,将典型案例与线上、线下两种宣传模式有机结合,打造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普法样式。要充分发挥线下宣传的力量,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借助庭审公开、法院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方式,面向群众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要充分挖掘线上宣传的潜力,通过拍摄普法短视频、线上交流互动等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毒害食品的鉴别能力,促进全民整体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