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解“心病”
2023-11-06 08:46: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高超 吴俊杰
图①:法官抱着国徽上门开庭。
图②:考虑到原告出行不便,庭审在原告家里进行。
图③:原告在调解书上签字。
“感谢法官不辞辛苦上门来,替我解决了多年的‘心病’。”坐在轮椅上的陈某签下调解协议后,感激地说。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干警来到庐镇乡某村陈某家里,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7月,被告程某夫妻因在合肥市购房需要,通过熟人介绍,向陈某借款30万元。8年来,被告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0.5万元。
法官了解到,陈某在2013年因一起工伤事故导致一级肢体残疾,一直在轮椅上生活,这30万元工伤事故赔偿款是其唯一的生活保障。考虑到陈某行动不便,法官决定上门审理。
庭审中,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程某夫妻对陈某将其诉至法庭颇有怨言;陈某则认为二被告屡屡失信,自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法官耐心地向被告释法说理,陈某出于信任将工伤赔偿款借给被告购买房屋,8年来合肥市房价翻了几倍,被告应感谢陈某当初的相助。而陈某身体每况愈下,生活难以保障,这笔赔偿款是他的全部积蓄,被告理应抓紧归还借款。经过一下午的细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程某夫妻尚欠陈某的25万元本金及利息将分期还清。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