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钱却追偿未果 法院多次调解促和解
2023-11-02 14:54: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洁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功调解了一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

  据悉,2019年年初,被告杨某由于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聂某借款共计12万元,并以其名下自然人独资公司名义,向聂某出具借据。杨某在借款期间均按时足额支付利息,但借款到期后没有偿还本金。为此,聂某于2020年年初向杨某催讨,经双方协商,所借款项再转存一年,按月发息,杨某分别在三张借据上签名注明。后杨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后,再未清偿本金。杨某名下公司于2023年因资不抵债被法院破产清算。由于聂某现查出患有肺癌,急需用钱,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聂某现身患重疾急需用钱的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多方途径打听到杨某现住址,并上门送达了起诉材料,节约了诉讼时间。杨某表示并不是故意拖欠,而是其现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希望法院予以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杨某释理明法,告知了杨某不仅要诚实守信依法履行合同的约定,也要考虑聂某现在的实际情况,尽早还清拖欠的借款。

  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杨某分三次偿还聂某本息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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