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起争议 巡回审判效果好
2023-11-03 15:21: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静
 

  11月1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走进辖区毛坦厂镇明清社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因牵扯到房屋租赁的问题,周围居民、商户纷纷闻讯参与旁听。法官当庭释法说理,圆满调解了双方纠纷,被告现场退还租金15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案涉房屋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明清老街,该房屋因颇具年代感,原告刘某想承租下来翻新整修后自住,刘某便与被告武某签订了租赁协议,支付了租金2万元。谁料在此期间遭遇疫情,刘某使用和翻新该房屋的计划被迫耽搁。见房屋搁置,武某未经刘某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一定程度翻修,并让第三人居住。刘某认为,房屋被翻修不再符合其租赁目的,且第三人居住又影响原告自住。

  在沟通商讨无果下,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武某退还预付租金。

  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涉房屋所在地位于毛坦厂镇毛坦厂中学附近,该地因租赁而产生的纠纷数量较多,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设在了毛坦厂镇明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庭审中,原告要求武某退还全部租金;被告辩称其只愿意退还部分租金,双方因此各执一词,互不退让。法官通过审查租赁合同和聆听了双方陈述后,认为该案的症结在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本身是否完善、风险条款有无在合同内明确,以及合同签订后双方有无主动履行的意识。“希望双方在主张各自权益的同时,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劝导下,被告当庭将15000租金退还给原告,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乡村要振兴,法治要同行。近年来,张店法庭充分发挥基层贴近村镇的优势,坚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