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案涉干海参快达到保质期的临界点,为了尽快完成鉴定,防止因产品过期导致鉴定报告产生瑕疵,我们需要鉴定机构给出鉴定时限的承诺……”2022年4月11日,钟艺正在跟随机摇号选出的3家鉴定机构协调沟通。
钟艺是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负责委托鉴定的工作人员,在收到龚某某诉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司法鉴定申请后,她多次向当事人双方及委托机构释明,力争效率最大化。
“对于需要司法鉴定的案件,严格把控每个环节,能很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钟艺表示,鉴定意见是法官在裁判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意见之一,也是影响案件审理效率、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关键因素。此外,鉴定管理松散、前端审核不严、机构管理缺位等不足,也直接造成了“抽屉案”的形成。
发现薄弱点 发展突破点
“自从设置‘鉴定管理官’对全市鉴定案件统筹管理后,遂宁两级法院平均鉴定用时缩短了30天,结案率同比增长40.9%。”近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该院举行的“破司法鉴定之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为将鉴定评估这项“薄弱点”变为提升审判质效的“突破点”,遂宁中院由院领导牵头,到5个基层法院实地调研,征求鉴定行业专家意见,最终探索出“鉴定管理官”这一创新做法,以“鉴定管理官”为核心,让关键点带动一大片,构建一体推进、整体联动、全程监管的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对全市法院司法鉴定工作统一管理调度。
改进绊脚石 善用垫脚石
“真的是辛苦各位忙前忙后,本以为这次的官司会打得无比艰辛,没想到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问题就得到了妥善解决。”龚某某激动地说。
在龚某某诉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遂宁中院审理后认为,龚某某所购买的案涉干海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系该案主要争议焦点,在龚某某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后,应发回重审进行司法鉴定。但案件历经两次审理,纠纷在院时间已经很长了,在重审中不能再因为鉴定时间过长而拉长审理时间,拖长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面对此类案件,“鉴定管理官”主动参与基层材料审核工作,提前介入并避免材料不齐全的情况;进行鉴定委托业务培训并要求制作工作台账,有效实现发现问题在早、解决问题在早;对鉴定过程全流程监督,及时跟进鉴定机构的鉴定进程,保证鉴定机构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2022年4月29日,该案的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整个鉴定过程仅耗时23天。
“鉴定管理官”由遂宁中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协调沟通主动的三级调研员担任,牵头推进两级法院鉴定管理工作。两级法院选派1至2名在编干警作为鉴定管理专员,负责鉴定案件办理和监督管理。
“鉴定管理官”负责建立管理台账,每周对全市法院鉴定案件中平均用时、费用、满意度及其原因等重要指标进行红黄绿分类、清单式建档,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警示督办、重点约谈。2022年以来,遂宁中院共印发鉴定专项通报13期,日常工作通报18次,个案督办23件次。
保持不停摆 实现加速度
设置了“鉴定管理官”后如何让其发挥实质效用?特别是在面临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大、耗时长、取证难度大等问题时,如何梳理好当事人双方、委托鉴定机构、办案部门三方的关系,保证司法鉴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提高司法鉴定的质效?这是“鉴定管理官”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对此,“鉴定管理官”抓好诉前鉴定,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提早鉴定启动时间,分流矛盾纠纷,降低审理阶段时间成本。
对涉建工类鉴定案件,遂宁中院集中管理并出台工作指南,推行“2+2”审核机制,基层法院接收审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初审,遂宁中院“鉴定管理官”2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意见,未通过审查的,当日退回各基层法院;细化机构筛选方式,探索“优质鉴定机构库摇号”与“竞价”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打破鉴定机构“一锤子买卖”的消极心态,既降耗时又降费用;加强鉴定机构评估管理,引入综合评价机制,由立案部门、承办法官以及当事人对鉴定机构进行等级评价,对评为四级的评估鉴定机构,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予以除名,倒逼鉴定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2023年1月至8月,遂宁法院鉴定案件收案390件,结案335件,结案率达86%,同比增长40.9%,无一件长期未结鉴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