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助力纠纷化解加“诉”度
2023-11-01 15:24: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许满 刘波
“抓前端、治未病”,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模式,将鉴定环节由“诉中”前移至“诉前”,同时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新模式,双管齐下,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2年11月9日晚7时许,洪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街巷内行驶时,由于观察不周,将在路上嬉闹的儿童黄某撞伤,交警大队认定洪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及其监护人负次要责任。因黄某的监护人与洪某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遂到法院寻求解决。
房县法院立案庭经分析研判,认为“诉前鉴”对该起纠纷“良药对口”,不仅能够满足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高效率、低成本的需求,便于当事人进行合理预判,也能为案件处理提供专业参考意见,还能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质效,助力矛盾实质性化解。
立案庭法官遂向当事人释明了诉前鉴定流程,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法院多元解纷中心迅速开展委托鉴定工作,在一个工作日内即组织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并对鉴定材料进行了质证。
鉴定意见出具后,10月17日,保险公司认可了诉前鉴定的意见,最终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者118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的金额,洪某也表示将在一个月内履行。达成一致后,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黄某的监护人感激地表示:“本来以为打官司时间又长又要花钱。真没想到,这还没到交起诉状就解决了,诉讼费都没出呢!”
下一步,房县法院将积极采用鉴定前置这一创新机制,同时,继续推行诉前调解工作,优质高效的定分止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