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杨齐 丛丹)“谢谢法官帮我们拿回了被拖欠5年的血汗钱……”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翟某等3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82.2万元。
翟某等30人系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自2017年3月起在北京某建筑工地务工。2018年,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北京市房山区某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却一直未将工程款支付给建筑工程公司。
2023年3月,翟某等人前往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经调解,30名农民工与建筑工程公司、集团达成一致协议,由该集团直接向翟某等人支付182.2万元,房山法院当即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之后,集团无力还款。法院多方核实,该集团在鄂尔多斯市承包了新建设项目,且集团已向发包方提出本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工程款转移,执行法官立即向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公司发出法律文书,要求其协助将应支付被执行人的工程款予以冻结。
得知工程款被冻结后,该集团的负责人迅速找到执行法官,申请解除冻结措施。
更好更快地实现当事人的权益是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也是法院的职责和使命。
然而,到了指定的汇款时间,应划付法院的工程款却迟迟未到账。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在向其释明法律后果仍然无果后,执行法官向其作出《预罚款通知书》。感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威慑,公司将剩余工程款229万元汇入法院,剩余款项继续冻结。
基于农民工维权力量较弱,房山法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保障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在案款到账的第二个工作日,房山法院集中向翟某等30人发放工资款182.2万元,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薪”无小事,安企也安“薪”。房山法院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平衡点,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