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更是反映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风向标”。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司法,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思路贯穿立审执工作全过程,奋力谱写减存量、控增量、强质量三篇文章。信访职能部门立案庭获评“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信访负责同志获评“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要以减存量为本,做积案清理“实干之篇章”。坚持重大疑难信访件“一把手”亲自抓,重复复杂信访件院领导主要抓,扎实推动信访存案积案实质化解。建立与属地党委、政府的信访对接专线,由一把手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敏感、复杂信访件处置情况。将信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上级法院沟通反映,争取协调支持,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各级领导公开接访活动平台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提前介入并协助地方政府化解信访事项,避免大量群体性纠纷进入法院。争取属地党委政法委支持,推动财政每年拨付专门款项,构建司法救助金资金池。落实省市区三级联动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报送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实现联动救助困难当事人,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防范信访风险。
要以控增量为要,做群众诉求“解决之篇章”。全面汇集群众法律咨询、事项转办、投诉建议等需求,集中办理、一站化解。坚持来诉即办,落实繁简分流,对简易诉求,当场给予答复或解决;对涉具体案件的,转相关庭室办理;对急难愁盼、积案繁案,及时上报、向上预警。健全“有信必复”机制,定期统计来信来访情况,明确规定不同形式信访诉求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确保最短时间内有效处理各类诉求。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明确答复节点,做好跟踪督办,逐案跟踪清积。完善初次信访办理机制,对群众一次来访未能解决的问题,常态化实行院领导包案,一案一策,精准化解。针对信访较多的执行领域,健全执行干警集中接访制度。定期回访重点信访人,防止初访变重复访,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要以强质量为基,做清积成效“巩固之篇章”。优化人员结构配置,建立专门信访工作队伍。实行跟踪指导机制,把信访一线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阵地,选派参与信访现场处置,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建立信访理论学习互助小组,引导干警讲“白话”“土话”,把复杂法律问题讲透说通,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强化立案管理,提供“口诉”立案、上门立案等特色服务,织密群众诉权保障网。推广“委派化解+调解确认”源头减少涉诉信访产生。树立矛盾纠纷“一次高效解决”理念,避免衍生次生信访。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委会讨论决定功能,有效解决法律适用分歧。提高办案人员案访敏感性,注重规范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自身行为不当引发信访。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