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倒卖恐龙蛋化石获刑
附带民事公益部分被判赔偿16万元
2023-09-21 09:22: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碧霞 王丽莎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倒卖文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王某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系河源市首宗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从2020年7月开始,王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其注册的网络账号将恐龙蛋化石贩卖给赖某等网友,非法获利16万余元。
2022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并现场缴获23窝合计166枚恐龙蛋化石。经认定,涉案的恐龙蛋化石均为白垩纪晚期恐龙蛋化石,属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具有一定的科研和科普价值。经专家论证,涉案恐龙蛋化石属于地质遗迹,是自然生态的组成部分。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缴获的恐龙蛋化石已移交河源市博物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综合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对王某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恐龙蛋化石属古生物化石,是恐龙地质遗迹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某通过网络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并获利16万余元,破坏了国家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秩序,导致大量恐龙蛋化石流失,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河源恐龙蛋化石以数量多、类型多而著称,为科学研究提供了翔实的实物依据。王某倒卖恐龙蛋化石的行为,使化石脱离了原始埋藏地,导致其所赋存的原始保存状态和底层信息丢失,造成其自然生态属性被破坏,其科研价值、地质价值、生态价值减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