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椒县原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09-20 09:54: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曹大任
 

  2023年9月19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椒县原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对被告人杨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对退缴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杨勇利用担任全椒县陈浅乡党委书记,城东乡党委书记,襄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施工、购买土地、公司经营、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1.83万元,其中索贿3万元。

  明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勇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杨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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