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之力 防范金融风险
2023-09-19 08:57: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新时期,进一步推动实现金融领域的良法善治,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金融审判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对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随着金融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金融企业规模日益庞大,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金融风险防范需求凸显,对专业化金融审判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为此,各地法院应积极探索实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成立专门的金融法庭,实现金融案件管辖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审判从粗放向精细转变,风险防控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并全面推行模块化、要素式、集约化、智能化审判,形成金融审判规模效应。

  延伸金融司法服务内涵。一方面,开启司法便民模式,推行夜间送达、预约送达、假日送达等方式,实行周末法庭、节假日开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措施,促使金融审判工作高效运转、无缝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源头预防,特别是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缔约、履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置巡回审判点、召开金融座谈会、建立与金融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提示法律风险,堵塞法律漏洞,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

  建立金融审判长效沟通机制。金融法庭在健全金融法治环境中应有所作为,应加强与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搭建学习交流、信息共享和联合协作平台,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适时进行专题调度研究,互相通报金融审判、执行和金融领域业务开展、监管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完善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联网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诉讼“黑名单”机制,使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涉案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案件大数据的分析研判,通过向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出具司法建议书等方式,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共同营造优质的金融法治环境。

  加强信息化建设反哺金融审判。如何通过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将立案、送达、保全、审判等流程中的“审判主业”与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剥离开来?如何通过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案事分离、提质增效?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对提高金融审判质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地法院应结合自身案件、人员结构特点,采取多种举措加强智慧法庭建设,为金融审判工作添智力。应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以智慧服务提升诉讼便利度,积极推进案件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理着力打造“一键立案”“一键调解”“一键调证”“一键审理”“一键送达”诉服平台和数字化监督管理,将信息化建设成果融入金融审判中来,为金融单位提供一流的诉讼服务和打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