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裸聊"邀约敲诈 多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3-08-29 14:4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渝淇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在缅甸虚构女性身份引诱被害人裸聊,进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案件。图片  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程某某伙同他人组织人员,由黄某某介绍人员传授敲诈勒索手段与流程,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收款账户,在缅甸通过网络物色国内男性被害人作为目标,虚构女性身份通过QQ引诱被害人裸聊,并录制被害人裸聊视频,再通过木马软件获取被害人的手机通讯录,以向被害人通讯录中的人员发送被害人的裸聊视频为要挟,要求被害人支付钱款。

  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要求被害人进行网上贷款支付,并且通过拨打被害人及其亲朋好友的电话进行滋扰,实施多次敲诈勒索犯罪。

  各被告人以上述裸聊敲诈的方式,共计16次敲诈勒索被害人347120.48元,未遂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某、杨某、周某、李某、丛某某、赵某、崔某、辛某某结伙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黄某某向程某某团伙传授犯罪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均应予依法惩处。最终以程某某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黄某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寄语

  近年来,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尤其境外电信网络犯罪,公司化产业化趋势明显,相关黑灰产业不断滋生蔓延。

  犯罪分子之间相互配合,互有分工,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他们在全网范围内搜罗被害群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甚至造成了被害人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

  对网络水军、造谣炒作、恶意营销、网络暴力、挑动对立等网络乱象,必须严肃整治。今年以来,丹东地区共处理电信网络相关案件共186件,涉及的罪名包括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和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即使身在境外,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丹东法院提醒广大网民要谨慎上网,不要随意点击未知的链接,不要跟风替平台刷单、评论,不要出借自己的网络平台账号和收付款账户,保持阳光健康的上网心态,远离低级趣味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