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违反限高令乘机 拘留罚款等着你
2023-08-25 09:47:58
中国法院网讯(曾平 黄聪)日前,被执行人仇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却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坐飞机出行,在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及罚款决定书后,迫于强大的压力,主动与法院联系,一次性还清了所欠借款本息31万余元,并交清执行费7084.78元及罚款5000元。
仇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某银行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限被告仇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某银行本金346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仇某未按期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另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已依法扣划发放给银行。因仇某未履行其余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正当执行法官在努力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的行为。于是,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仇某,告知其被限制高消费后仍乘坐飞机出行,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并敦促其到法院接受拘留。
仇某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一直不接电话,以为借此就能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电子送达以及发短信等方式,明确告知其如果还不主动履行,将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其犯罪线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时,仇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履行的话,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于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金额,同意仇某一次性履行所欠借款本息31万余元。最终,仇某将该案所欠本息31万余元、执行费7084.78元、罚款5000元悉数交清。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