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催债闹到派出所 司法拘留终还款
2022-01-27 16:07:10
 

  中国法院网讯(曹华斌 黄聪)法院判决限期还款但在执行期间仍未还款,申请人游某升发现被执行人游某华的行踪,找其催款时双方产生争执,在报警后游某华被带至当地派出所。日前,在申请人告知该线索后,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赴该派出所,在游某华仍不愿还款的情况下,依法将其司法拘留,两天后游某华联系朋友将借款本息8万余元一次性还清。

  游某华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游某升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游某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欠游某升本金72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游某华未按期履行义务,游某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游某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游某华未履行还款义务。另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

  正当执行法官在努力寻找被执行人游某华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时,申请执行人游某升打电话过来,称在九江市发现被执行人游某华的行踪,找其催款时双方产生争执,在报警后游某华已被带至九江市十里派出所,请办案人员立即过来。

  执行法官考虑到春节前申请人渴望债权获得实现的急迫心理,立即前往九江市十里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游某华依法拘传至都昌法院。

  经财产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游某华属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但游某华仍不同意还款。法院依法对游某华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将其送交拘留所收押。

  被执行人游某华在拘留所被关押两天后,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联系朋友将所欠借款本息8万余元交至法院。针对该情况,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游某华的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