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治化轨道、专业化趋势、社会化路径、信息化手段和国际化背景五个方面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形成充满活力的纠纷解决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近日,“诉源治理浙江模式”报道引发广泛关注。通过认真领悟浙江的生动实践样本,笔者认为,切实抓好诉源治理,必须从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推动诉源治理现代化,只有把握好诉源治理的法治化轨道、专业化趋势、社会化路径、信息化手段、国际化背景,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化轨道。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纠纷的根本保障。因此,在诉源治理中,要注重法治思维的引领,将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引入法治化轨道。这意味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依法解决纠纷。同时,还要加强司法引导,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和有机衔接。注重服务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需求,将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引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不断提升经济社会综合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通过合法行使解释权、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指导当事人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面对司法办案的压力,司法需要保持谦抑,发挥正确引导解纷的作用。在内引外联方面下功夫,在共建共享方面下功夫,深化巩固已建立的诉讼、调解、对接服务平台,推动案件多发地区单位和行业金融企业、商事、城市经济管理等领域的诉调对接。
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的专业化趋势。纠纷解决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在诉源治理中,要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调解机构的专业水平。同时,还要加强对纠纷解决工作的激励机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机构的作用,构建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此外,还要拓展专业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渠道,如加强对行业调解组织的指导,推动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专业调解规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政治社会环境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纠纷解决机制从法院与非诉讼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单向对接,向多元纠纷解决体系转变。充分开发利用纠纷解决前端、中端、后端各自不同系统功能,通过专业化治理,引导公众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避免大量琐碎简单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拓展专业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渠道,还包括积极发展、推动科学明确地调整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完善收费和退费规则,充分发挥诉讼收费、律师收费的杠杆作用,遏制当事人因成本低导致诉讼权利被滥用。
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化路径。解决纠纷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因此,在诉源治理中,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形成解决矛盾的整体合力。包括拓展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和领域,支持人民调解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行业调解组织的指导,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专业调解服务功能等。同时,要通过社会化路径,指派专人办理诉前调解,合理分流案件,培育专业化的社会解纷队伍。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注重拓展人民调解适用的范围及领域,支持人民调解在保险、医疗工作、环境卫生、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不断深入适用,有效减少和避免纠纷演变成诉讼案件。创新培育社会组织支持机制,增强专业调解服务功能,法院与解纷团队通过社会化路径,合理分流案件,定期组织开展调解技巧与业务信息交流沟通,总结多元解纷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讲座和能力培训,打造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化调解队伍。
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在信息化时代,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纠纷解决进行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诉源治理中,要善于利用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技术,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方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在线解纷、在线司法确认等便民诉讼程序的发展。由于群众对纠纷解决在多样性、便捷性、实时性等方面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必须能够准确把握智能时代特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前瞻性和主动性的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纠纷解决的智能化变革。善于利用信息化技术转变办案思维和“网络诉讼对接”工作模式,搭建多元解纷平台,运用互联网的优势资源,打破各方信息网络技术壁垒,与司法、银行、医院、保险等单位进行对接,实现企业财务数据、信息安全系统对接,充分运用在线司法确认、电子交付等便民诉讼程序。
把握好诉源治理现代化的国际化背景。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合作和交流愈发频繁。因此,在诉源治理中,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理念和价值观,为世界其他国家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同时,还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推动传统诉源治理向现代化发展。抓实抓好诉源治理,可以营造诚信、友好、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效治理的具体体现。把握好诉源治理的国际背景,必须充分考虑我国本土文化和法律文化与国外经验的兼容性,推进由传统到现代、由外向内的诉源治理现代化发展。改革创新发展传统的诉源治理模式,是加强多元解纷的国际社会经济文化交流,顺应争端解决全球化的大势所趋。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