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法院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在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促进、助力不发生、少发生矛盾纠纷,发生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浙江各地的共享法庭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很好载体,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法律知识和公序良俗、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三个结合”。每个共享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一名庭务主任和若干调解员,联系法官由辖区人民法庭或基层法院的法官担任,庭务主任则由镇街村居干部、网格员、调解员、行业社会组织相关人员担任。各级党委政法委联合法院,积极组织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星级共享法庭评定,并联合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庭务主任考核奖励实施办法,明确考核主体、考核方式,设置考核项目,全面提高庭务主任、联系法官、调解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共享法庭实际应用率。“一根网线、一块屏”串联起多种解纷资源,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截至目前,浙江已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化解矛盾纠纷30.83万件,纠纷就地化解率为76.75%。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从中汲取经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重心前移、力量下沉,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要加强与村社干部等基层解纷力量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等,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善治。要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