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2023-08-18 08:36: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抓实抓好诉源治理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人民法院要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能动司法、积极履职。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在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能动司法,助推整个争议解决模式和格局加快进行结构性调整,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等争议解决格局。

  浙江各地的社会治理中心就是在党委领导下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有益探索。2018年开始,浙江法院改变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做法,转向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由当地党委政法委牵头,设立一站式、实体化的社会治理中心,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或部分植入,中心实行一站式受理、递进式解纷,属地性强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专业性强的由行业调解组织化解,重大敏感的由基层党政力量联合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再到法院诉讼,形成“党委统揽、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县域诉源治理模式。当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就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并且下降趋势保持至今,实现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从中汲取经验:应主动将司法权的行使以及解纷功能的发挥嵌入到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转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真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