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迫于被"曝光"压力 失信人主动还款
2023-08-11 10:03:3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范立新 范文琦
 

  “法官,我已经收到肖某欠我的82000元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8月10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将约定的82000元欠款转给申请人。

  肖某与吴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至2021年期间,肖某多次以做生意资金需要周转为由向吴某共计借款1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1%。2021年4月23日,经双方结算,肖某尚欠吴某本金130000元,利息30000元,双方约定将利息30000元转为借款本金,并由肖某向吴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肖某向吴某借款160000元,月利率1%,2022年6月1日前还本付清,逾期则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借款到期后,肖某并未归还本息,吴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经宁化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肖某仍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吴某遂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宁化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省司法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网络资金、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冻结了肖某银行、网络资金账户,扣划其银行资金13734.5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后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又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走访,与其沟通,向其说明被采取强制措施,如不解除会对其产生的影响。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8月10日,被执行人肖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合意,同意以13万元金额了结案件,扣除前期已经偿还的48000元,当天直接将剩余的82000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圆满执结,双方关系得以修复。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