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鱼塘被查封 被执行人卖鱼还债
2023-08-10 15:23:31
中国法院网讯(邓德荣 张芊芊)“真是太感谢法院可以帮我追回这笔欠款,这么多年我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再拿回来。”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法官巧用执行措施,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高效执行更是获得了申请人的肯定及感谢。
2014年,被执行人赖某因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100000元。2021年6月,赖某归还本金50000元后,承诺剩余50000元会在2021年12月底前还清,但偿还期限过后,刘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至明溪法院。明溪法院主持双方作出调解:赖某欠刘某借款本金48000元,刘某自愿放弃向赖某主张利息的诉讼请求,此款于2022年11月15日前偿还。调解生效后,赖某仍然躲避债务,拒不还款,刘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赖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赖某的银行流水频繁与一家鱼饲料公司进行交易。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该公司,发现被执行人赖某经常从该处购买鱼饲料,便将此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刘某,让刘某前去查证。刘某经查证跟踪后,发现被执行人赖某在离县城5公里外的大山里有一处十几亩的鱼塘。执行法官收到消息后立即赶往赖某的鱼塘进行查封,赖某知情后急忙电话联系法院,承诺会在该批鱼卖出后履行债务。
经与申请执行人刘某协商,赖某次日就将第一批鱼卖出,现场将鱼款48000元转给刘某。至此,该案在鱼塘边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江萍